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4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4月21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 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和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年报和季报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5年报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市场竞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版),修改完善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适应了新的法律、法规变化。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