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2月12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 签署的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2001年2月12日至2001年12月25日, 协议委托金额 为5000万元。该项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已在2001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中进行过公开披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01年12月26日将公司委托的5000万元的本金汇出,于当日到达公司帐户,本 次资产委托未获得收益。
    本公司于2001年2月14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 签署的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2001年2月14日至2001年12月25日, 协议委托金额 为5000万元。该项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已在2001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中进行过公开披露。协议于2001年12月25日到 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将公司委托的5000万元的本金汇 出,于当日到达公司帐户,本次资产委托未获得收益。
    本公司于2001年3月16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 签署的 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2001年3月16日至2001年12月25日, 协议委托金额 为5000万元。该项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已在2001年7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中进行过公开披露。协议于2001年12月25 日到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将公司委托的5000万元的本 金汇出,于当日到达公司帐户,本次资产委托未获得收益。
    本公司2001年4月17日与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 协 议期限自2001年4月17日至2001年12月25日,协议委托金额为5000万元,2001年7月 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01年中期报告中进行过公开披露。 目前,该项资产委托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5日 将公司委托的5000万元本金及委托收益2761644元汇出, 已于当日到达公司帐户, 达到约定的8%年收益率。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