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05年5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杨苍独立 董事因公务出差,未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根据2005年公司办理工商年度检审的情况,云南省工商局提出我公司未有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项目相应的医疗器械制造许可证,要求在30日内进行补救措施。鉴于近期公司不会开展此项业务,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医疗器械制造项将被取消),具体如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西药原料,制剂和保健品,医药原辅材料,中间体,化工原料,包装材料,医疗仪器及设备的制造,自产自销,批发零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西药原料,制剂和保健品,医药原辅材料,中间体,化工原料,包装材料,自产自销,批发零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会议召开时间:
    2005年 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 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公司管理和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2005年5月16日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2005年4月19日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2005年4月19日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2005年4月19日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5)关于选举李宏俊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005年5月16日四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4、出席会议人员:
    (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5年 6月15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5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2) 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3) 登记时间:2005年6月15日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孟丽、昴卫聪
    联系电话:(0871) 8324311
    传真:(0871) 8324311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代理本股东所持全部股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发言并以本次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二、代理本股东所持全部股份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程序事项,以及所列议案进行表决,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三、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表决事项股东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代理本股东所持全部股份进行表决。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的股东帐号:
    委托股东持股总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