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5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由于2005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根据该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因此公司对2004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及转赠股本方案做相应的调整。现金红利实际派发额为税前每股0.2元,税后每股红利由原先的0.16元调整为0.18元。其他事项均不作变更。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