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9张,实际收回表决票8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免去李安平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李安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经公司总经理赵云忠先生提请董事会免去李安平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宗世生先生、李有元先生对免去李安平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