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6日在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本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50,1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0,160,000股的62.5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民先生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1,634,170.44"%%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163,417.04%元、法定公益金1,163,417.04%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1,163,417.04%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3,919.3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4,842,408.93元,200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86,328.25元。
    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派发现金总额为4,00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978,328.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本次不转增股本。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承担本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与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了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审计业务报酬为30万元,审计工作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李国民、王玉柱、赵云忠、余盟甫、卫志江、王波、范聪卓、王峥、李有元、宗世生、王巧玲(职工代表董事),其中李有元、宗世生为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详见2003年3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
    选举李国民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玉柱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赵云忠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余盟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卫志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波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范聪卓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峥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有元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宗世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巧玲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为:王志国、谢英、何卫忠(个人简历详见2003年3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
    选举王志国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谢英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经表决,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何卫忠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经表决,49,83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4%;反对0股,弃权330,000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6%。
    上述3人与经本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新华、肖卫(个人简历详见200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一并组成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9、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方案的临时提案》。
    50,160,00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康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资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