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月26日在新疆石河子市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人共5人,代表股份5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民先生主持,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程淑霞律师参加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工作平稳过渡,使全体董事及经营班子切实履行职责,完成2002年度的各项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延期进行换届工作,延长任期至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为止。
    同意股数5016万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为保证本届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的延续性及完整性,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有效进行,顺利完成2002年度的各项工作,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延期进行换届工作,延长任期至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为止。
    同意股数5016万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的内容上,现增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同意股数5016万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5016万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程淑霞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6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决议;
    2、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