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股份总数8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4008000.00元, 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 19 .59%,剩余16455005.84元利润转入2002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0.0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 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02年6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 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93-2515661-5555
    传真:0993-2511714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西三路公司办公楼
    邮政编码:83200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