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5月29日,我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的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出现笔误,现就涉及内容做如下补充和更正:
    1、公告原文议案二附件中为:
    (1)《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中"实施上述重组后,公司经营将转型为棉纺织为主、造纸为辅,棉纺生产能力将达到二十多万锭。"
    现补充更正为:"实施上述重组后,公司经营将转型为棉纺行业,棉纺生产能力将达到二十多万锭。"
    (2)《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中"实施上述重组后,公司经营将转型为棉纺织为主、造纸为辅,棉纺生产能力将达到二十多万锭。"
    现补充更正为:"实施上述重组后,公司经营将转型为棉纺行业,棉纺生产能力将达到二十多万锭。"
    2、公告原文议案六附件中为: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表中的第二项第2.8条为:"本次+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现补充更正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3、公告原文议案五中为: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已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
    现补充更正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在《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
    特此补充更正,并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