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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42,908,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3%。会议由副董事长钟荣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听取了审议议题的报告。经充分讨论后,依法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同:142,908,178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赞同:142,908,178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
(赞同:142,908,178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赞同:142,908,178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