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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3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针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间生产协作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安徽江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间签署的运输服务协议。
三、根据经营需要,公司2002年1月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安徽江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署了生产协作协议并经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安徽江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部分车架拼焊件。现鉴于该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为保护非关联股东利益,特提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上述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按法定程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向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及提交过程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