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代表4人,持有公司141800000股,占总股本61.65%,符合法律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左延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股东代表听取审议议题的报告,经充分讨论后,依法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江淮汽车”。(赞同:1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中第四条注册名称:安徽江淮汽车股份底盘有限公司修改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nhui Jianghuai Automobile Co. ,Ltd)。(赞同:1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届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左延安、安进、于振良、赵厚柱、戴茂方、周志虹、周刚、钟廷豪、钟荣光、蔡文财、汤书昆、赵韩、方兆本等十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增加到三人分别为:汤书昆、赵韩、方兆本)。(以上董事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赞同:1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王钧云、王东生、王德龙、侯丽金、戴 敏、江闽涛、范家辰等七人。(以上监事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赞同:1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的简历已于200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黄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