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3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1日;
一、本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 关决议刊登于200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本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1 年度 实现利润总额104241306.17元,净利润88962410.67元;据《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96241.07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8896241.07元,加上年度未 分配利润65293641.96元;本公司中期已分配23000000元,本期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113463570.49元;2001年度拟按照期末230000000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463570.49元,结转 下年度分配。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3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14日;
3、现金派发日:2002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2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办法:
1、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红利,由其在红利派发日起直接向本公司领取;
2、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 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代为发放。
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保管,待其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派发事宜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51-3415133-6835
传真:0551-3425437
七、备查文件:《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