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30日;
* 除息日:2006年5月3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5日;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决议刊登于2006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根据公司2006年5月19日发布的《G江汽关于红利发放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可转债自5月24日起停止转股,截至2006年5月23日收盘,本公司总股本为913590313。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64446256.34元;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对于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30日;
2、除 息 日:2006年5月31日;
3、现金派发日: 2006年6月5日。
三、实施对象
截止2006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2296835
传真:0551-2296837
六、备查文件:《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