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2月28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王钧云主席主持。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监事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对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情况及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按照《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勤勉尽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公司与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4、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行为,也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