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62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5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根据“江淮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江淮转债发行以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调整转股价格:
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P1=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o+Ak)/(1+n+k)
派息:P1=Po-D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其中:Po为未调整前的转股价格,n为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份每10股转增6.04股,江淮转债转股价格自2005年12月14日起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6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50元。
江淮转债(110418)自2005年12月1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