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0月17日;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大楼3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左延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567,167,86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311,567,86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11人,代表股份478,900,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4%,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08人,代表股份223,660,12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1.79%,占公司总股本的39.4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255,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34,782,98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1.16%,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2,200人,代表股份188,877,14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0.62%,占公司总股本的3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权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478,900,123 476,127,154 2,734,633 38,336 99.42% 流通股股东 223,660,123 220,887,154 2,734,633 38,336 98.76% 非流通股股东 255,240,000 255,240,000 0 0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关于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结果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6,749,109 同意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12,315,600 同意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12,000,000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10,663,139 同意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9,715,885 同意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9,131,214 同意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135,231 同意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6,854,083 同意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6,020,974 同意 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5,649,937 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程序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