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4年4月15日公司发行了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0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为“江淮转债”,交易代码为“110418”。2004年10月15日可转债进入转股期, 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转股申报代码“190418”、转股简称“江淮转股”,申请将“江淮转债”转换成“江淮汽车”的股票。
截至2005年9月29日,公司可转债的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有关约定,“江淮转债”将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公司可转债复牌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停止交易的可转债简称为“江淮转债” , 其代码为“110418”。
在“江淮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江淮转债”转换为“江淮汽车”,转股简称仍为“江淮转股”,申报代码仍为“190418”。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