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9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301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延安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296386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41146207股,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255240000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相关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79890200股)和马来西亚安卡莎机械有限公司(持有66150000股)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50346007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411462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9199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公司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相关经营性资产。本次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值(2004年9月30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18916.00万元为基准,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间拟收购资产的变化情况、对相关拟转让负债之债权人的征询情况及存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金额进行调整,并经注册会计师复核无异议的价格作为本次资产收购价格。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6386207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411462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2552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由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导致股本变动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第三条增加“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18400万股。”
第六条由原先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00万元。”
第二十条由原先的“公司的现有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4200万股,其他股东持有8800万股”修改为“公司的现有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4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5560万股,其他股东持有15840万股。”
《公司章程》其他各处保持不变。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省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