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信评报字(2004)第156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标准,以成本法对委托方因其重型车分公司部分资产转让事宜而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及负债在2004年9月30日及相关前提下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经评定估算,委托方拟转让的重型车分公司部分资产和负债在2004年9月30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结果为18916.00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696.99 6696.79 6794.77 97.98 1.46 固定资产 19547.34 18946.27 19039.78 93.51 0.49 其中:在建工程 9613.15 9012.08 9012.08 建筑物 7103.44 7103.44 7183.17 79.73 1.12 设备 2830.75 2830.75 2844.53 13.78 0.49 无形资产 786.27 786.27 810.00 23.73 3.02 资产总计 27030.60 26429.33 26644.55 215.22 0.81 流动负债 5129.62 4528.55 4528.55 长期负债 3200.00 3200.00 3200.00 负债合计 8329.62 7728.55 7728.55 净资产 18700.98 18700.78 18916.00 215.22 1.15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4年9月30日起至2005年9月29日止。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 定 代 表 人:杨皖林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乃纲
注册资产评估师:葛贻萍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