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05] 318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