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周建雄、马甄拔、张建伟、罗百敏在表决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未计入有效表决票。经7名非关联董事通讯表决,全票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采购货物和购买动力、机械设备及其他劳务两项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给我们,并得到我们的认可。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我们对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发展;
    2、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公平,决策程度合法有效;
    3、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钟山 盛杰民 樊行健 陈晓红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