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议案》
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欠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设备款人民币18,700,000.00元,2003年12月,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以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四张收款人为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票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200,0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04年6月1日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我公司,抵偿所欠货款。
2004年6月1日,四张汇票付款日到期,公司委托广东发展银行向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请求支付汇票款,因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余额不足银行拒付款而退票。
公司已于2004年7月1日以原告身份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请求广州中院判令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连带向公司偿付四张票据金额人民币19,200,000.00元及利息。该诉讼正在进行当中。
鉴于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较差,偿付能力降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60%)11,220,000.00元。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上提出了《关于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议案》:
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欠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设备款人民币18,700,000.00元,2003年12月,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以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四张收款人为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票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200,0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2004年6月1日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我公司,抵偿所欠货款。
2004年6月1日,四张汇票付款日到期,公司委托广东发展银行向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请求支付汇票款,因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余额不足银行拒付款而退票。
公司已于2004年7月1日以原告身份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请求广州中院判令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连带向公司偿付四张票据金额人民币19,200,000.00元及利息。该诉讼正在进行当中。
鉴于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较差,偿付能力降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60%)11,220,000.00元。
作为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此项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是恰当的。
从维护股东利益出发,我们建议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坏帐损失。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丁华庭
叶佛容
蓝伯雄
200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