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3日上午9:30分在春晖园温泉度假村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70,375,96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87%,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利用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议案》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过对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率等方面的比较,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投入的情况下,将公司短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作为公司现金管理的工具,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水平。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70,375,968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蓝伯雄先生任召集人,董事长胡联奎先生和独立董事叶佛容先生担任委员。审议通过《华胜天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70,375,968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3、《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刘燕京女士任召集人,董事长胡联奎先生、副董事长王维航先生、董事苏纲先生和董事刘建柱先生担任委员。董事会授权战略委员会审批每项单笔500万元以下的对外项目投资。审议通过《华胜天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70,375,968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王晓明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