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0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中审议的《关于收购北京交大思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阅北京交大思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投资北京交大思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进入铁路运输行业的突破口,有利于拓展铁路运输行业的业务发展和客户关系,增强在铁路运输行业内的软件和服务能力。我们同意投资北京交大思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建议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独立董事:叶佛容、丁华庭、蓝伯雄
200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