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7年7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胡联奎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人,代表股份183,739,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9%。公司董事长胡联奎、副董事长王维航、董事刘建柱,执行董事苏纲,独立董事叶佛容,监事卢孝威、欧阳莉辉、刘亚玲,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将公司与涉密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无偿转让给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相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由于股东数目与身份具有不确定性,不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的规定条件。公司决定将现有的与涉密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等资源无偿转让给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公司控股比例99%的子公司)。软件公司承继上市公司所有涉密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与后续服务。由软件公司申请并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后开展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83,739,76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2、《对浦发银行授予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7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83,739,76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研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