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1月22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字[2005]619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