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届十一次监事会的通知于2005年4月5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形式发出,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5年4月15日在公司所在地三友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赵瑞民先生委托监事张建国先生代为出席并主持会议,监事闫英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张梅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会5名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建设热电扩建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公司建设热电扩建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双十万吨项目对低成本电力及蒸汽的需求,同时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对公司全体股东有利。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新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