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九次监事会于2004年12月6日在北京密云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监事张梅红女士委托闫英辉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公司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电及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电及蒸汽关联交易价格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反映了市场成本、价格变化的情况,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