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七次监事会于2004年8月8日在北戴河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赵瑞民先生委托监事毕开恒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和主持,监事张梅红女士委托闫英辉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4年半年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电及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电及蒸汽关联交易价格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反映了市场成本、价格变化的情况,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