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三年第一次会议于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风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
    2002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目标、依法运作、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且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上述工作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