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并于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修改后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10月2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0月26日公布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及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10月2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方案实施前后各类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72,000,000 -272,000,000 0 非流通股份 非流通股合计 272,000,000 69.57% -272,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0 +236,300,000 236,300,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236,300,000 236,300,000 60.43% 无限售条件的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0,000 +35,700,000 154,7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9,000,000 30.43% +35,700,000 154,700,000 39.57% 股份总额 391,000,000 100% 0 391,000,000 1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所持有限售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件的股份数量 (股) 1 李安民 165,410,000 2008年11月1日 注1、注2 2 任家玺 13,291,875 2006年11月1日 注2 3 范青玉 13,291,875 2006年11月1日 -- 4 李光明 12,996,500 2006年11月1日 -- 5 郭玉明 11,224,250 2006年11月1日 注2 6 冀焕文 11,224,250 2006年11月1日 -- 7 曹振基 2,953,750 2006年11月1日 -- 8 赵 军 2,953,750 2006年11月1日 注2 9 李炽亨 2,953,750 2006年11月1日 --
    注1:持有公司股票比例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李安民特别承诺: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此后二十四个月内,若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则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9.58元(此价格为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过除权除息后的最高价格。该价格复权后为16.34元,是安泰集团股票上市以来的历史最高价);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但李安民在改革方案实施后增持的安泰集团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注2:李安民、任家玺、郭玉明、赵军由于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四、备查文件
    1、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