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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G安泰 项目:公司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2005-10-12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公布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第八项“会议提示公告”条款中提示公司于10 月14日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二号第7 条要求,公司第一次提示公告时间变更为10 月12 日,第二次提示公告时间不变,仍为10 月1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或“公司”)现公告关于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股东会议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1 日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 年10 月13 日。截至2005 年10 月1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集团会议室

    4、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参会代表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5 年10 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安泰集团证券部

    5、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 年10 月13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的要点如下:

    1.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李安民、任家玺、范青玉、李光明、郭玉明、冀焕文、曹振基、李炽亨、赵军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公司的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股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和减持比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李安民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此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则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9.58元(此价格为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过除权除息后的最高价格。该价格复权后为16.34元,是安泰集团股票上市以来的历史最高价);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但李安民在改革方案实施后增持的安泰集团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 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表达意愿、行使权利。流通股股东亦可以根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规定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委托的具体事宜见9 月19 日已公告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网络投票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10 月19 日至10 月21 日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2、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 流通股股东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 其中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 申办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股东可按照任意次序对各个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不纳入表决统计。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 年10 月19日至10 月21 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②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408 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③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 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1.《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408   安泰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408   安泰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408   安泰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注:深交所市值配售持有“安泰集团”A 股的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投票代码为363408。

    七、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

    ③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5 年10 月14 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④联系方式:

    电话:0354-7531034 0354-7531666

    传真:0354-7536786

    联系人:温海霞刘明燕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0 月1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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