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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270,834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1月2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4.5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5 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期:
    2005年11月24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尚作出如下承诺:
    (1)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持股比例低于5%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联合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亚包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自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其他限售股份持有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联合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亚包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由登记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同时,以上五家原非流通股股东未以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为标的与任何人签署任何转让协议,该等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270,83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1月2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615869 4615869 0 2 江阴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266613 3266613 0 3 无锡联合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1805769 1805769 0 4 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2883 902883 0 5 江苏亚包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679700 679700 0 合计 11270834 11270834 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01,447,644 39.31 -11,270,834 90,176,810 34.9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1,447,644 39.31 -11,270,834 90,176,810 34.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56,600,000 60.69 +11,270,834 167,870,834 65.0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56,600,000 60.69 +11,270,834 167,870,834 65.05 三、股份总数 258,047,644 100 258,047,644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就申龙创业、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联合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亚包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2006年11月15日:
    1、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5、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6、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股东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