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31日上午9时0分在公司大会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01,447,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江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101,447,644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赞成101,447,644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06年8月15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黄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