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陆德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陆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陆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李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王德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蔡顺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邵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任高国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聘任吴江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陆建平、张健、李亮、王德兴、蔡顺梅、邵虹、高国富、吴江渝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以上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陆建平、张健、李亮、王德兴、蔡顺梅、邵虹、高国富、吴江渝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陆建平、张健、李亮、王德兴、蔡顺梅、邵虹、高国富、吴江渝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陆德明、王培生、张增乾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