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7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