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 年10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告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5年11月1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1月10日、11日、14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阴市镇澄路2005号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7、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2。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现场参加会议的委托授权书请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9日的9:00-17:00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
    联 系 人: 吴江渝
    联系电话: 0510-6620263
    传 真: 0510-6620263
    邮政编码: 214443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0日、11日、14日的9:30~11:30,13:00~15:00。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他事项
    1、 注意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下一个交易日(2005年11月4日)起连续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之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表决议案 赞成(附注1) 反对(附注1) 弃权(附注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深市挂牌 挂牌 表决议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案数量 说明 738401 363401 申龙投票 1 A 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江苏申龙 1 审议公司股权 1 元 分置改革方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本公司发行的为A股,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沪市投资者如对本公司的议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01 买入 1元 1股
    沪市投资者如对本公司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01 买入 1元 2股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