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继续为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向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申港支行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与银行的贷款主合同在协商之中,因此担保合同还未正式生效。2005年8月31日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书,为本公司此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申港镇西申圩路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纸制品、机械设备、家具的生产销售;经营广告及国内贸易(法律法规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资;下设分支机构。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数据为:资产总额516024万元,负债总额306728万元,股东权益67784万元。2005年1-6月,实现净利润106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05年10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防范风险,本公司本次为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与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同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为本公司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本次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相关损失之和。反担保期限自公司为借款人履行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本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经与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因此,总体上本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五、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