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平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经研究设立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主要从事软塑彩印复合包装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对控股子公司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详见本次2004- 015号临时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4年11月30日上午8时30分
    2、会议地点:江阴申港镇申圩路公司大会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对控股子公司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4年 11月25日 8:30-11:00,13:00-16: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在信函、传真中请留联系电话和地址。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吴江渝
    联系地址: 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
    邮编:214443
    电话:0510---6620263
    传真: 0510---662026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