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后认为:
    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召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此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此项变更议案。
    2、 此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中,符合现有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可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董事会对此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签名 : 陆德明 王培生 张增乾    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