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培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曾乾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平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的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名称更名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经营的要求,同意在原公司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对外投资业务范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1、第一章第三条原为:[中文名称]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HENLONG HI-TECH CO.,LTD
    修改为:[中文名称]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HENLONG HI-TECH GROUP CO.,LTD
    2、第二章第十二条原为:新型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密模具、印花印刷辊筒的研制、销售;纸制品、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及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包装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修改为:新型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密模具、印花印刷辊筒的研制、销售;纸制品、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及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包装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投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陆建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聘请钱小涛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陆建平先生辞去兼任总经理的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请钱小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二、三、四、六尚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钱小涛先生:现年49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苏州塑料七厂车间主任兼团总支书记;苏州塑料三厂厂长;苏州塑料四厂厂长兼书记;中美合资高利达特种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思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港合资日合成实业(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州工业园永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安泰电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州友先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中心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创意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附件: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钱小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钱小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钱小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钱小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陆德明、张曾乾、王培生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为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落实,现就公司报告期内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及时结算,无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经审慎查验,报告期内,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担保合计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告刊登于2004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3)公司已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增加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权限等相关条款,规定凡对外担保都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陆德明、张曾乾、王培生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