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4年5月20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祥见200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76311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0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鉴于流通股东在资本公积金形成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非流通股东放弃转增2股的权利,按每10股转增6股。
    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红股按每股面值1元,税率20%须缴税0.04元/股,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0.01元/股,总计缴税0.05元/股,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0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5元/股。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3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4年6月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7日
    4、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9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发起人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向股东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送转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转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数及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计算机抽签完成余股送转。
    六、实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46311001 +37048801 83359802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非流通股份小计 46311001 +37048801 83359802 普通股(A股) 30000000 +30000000 60000000 特种股(B股) 流通股份小计 30000000 +30000000 60000000 股份合计 76311001 +67048801 143359802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164元/股。
    八、有关咨询事项
    1、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
    2、联系电话:0510-6620263
    传真:0510-6627755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