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3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姚自力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周嘉琳女士委托独立董事蒋何庆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3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继续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07年3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
    (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工作人员。
    4、会议时间
    2007年3月26日上午9:00时开始。
    5、会议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公司会议室。
    6、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席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办公室,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07年3月23日8:30—17:00
    7、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邮政编码:214443)
    (二)联系电话:0510-86620263
    传真:0510-86620263
    联系人:吴江渝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