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由于该公司与银行的贷款主合同在协商之中,因此担保合同还未正式生效。2007年1月19日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书,为本公司此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0,17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与创业集团之间为关联关系;
    公司注册地:江阴申港镇申圩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符炳方;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各种包装材料、纸制品、机器设备、金属加工、精密模具、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06年11月30日,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420,680,691.98元;总负债3,939,365,023.94元;净资产为481,315,668.03元;净利润为93,265,736.45元;资产负债率为89.11% 。
    截止2006年11月30日,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总资产89,929,965.42元;总负债59,271,868.94元;净资产为30,658,096.48元;净利润为-4,975,747.97元;资产负债率为65.91% 。在本次担保前,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累计对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2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一年。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防范风险,本公司本次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同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为本公司担保作反担保。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系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反担保的范围:本次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相关损失之和。反担保期限自公司为借款人履行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本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经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根据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该公司具备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并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总体上本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89%。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5036.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8%,其中对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84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