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洪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收购红豆集团无锡高强化纤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收购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股权转让,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展多元化经营道路,减少对服装主业依赖度过高的风险,并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