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6月25 日下午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洪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合资设立无锡红豆西服有限公司的议案;
    认为公司与美国HONGDOU NEWYORK,TNC.合资设立无锡红豆西服有限公司, 可扩 大公司生产,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升产品档次,拓展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 此次合 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的 议案。
    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在“ 五分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与控股股东关系、公司运作与信息披露等方面 都比较规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