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送1股派现金0.12元(含税)
    ● 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
    ● 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2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7日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4月2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6年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6年度末总股本391,887,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现金0.1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票股利39,188,786股和现金红利4,702,654.32元(含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无限售条件股份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
    200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6月2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7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案实施方法:
    1、有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股票股利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方案。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实施送股后的总股本为431,076,646股。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A 股) 183,974,049 18,397,405 202,371,454 46.95% 无限售条件股份 (A 股) 207,913,811 20,791,381 228,705,192 53.05% 合计 391,887,860 39,188,786 431,076,646 100.00%
    六、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431,076,646股摊薄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港下镇
    电 话:0510-88358422
    传 真:0510-88350139
    联 系 人:孟晓平
    八、备查文件: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