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置业")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合作推出"香江花城等房地产贷款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1.4448亿元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资金到帐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7%,按季结算。该项借款限用于香江花城等房地产项目建设。红豆置业以其拥有的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九里街1号,地号为1409080商业用地面积为16745.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镇江市和平路西荷花塘地块,地号为0219074之混合住宅用地面积为5051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合同》。
    本公司持有红豆置业6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