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抚顺经 济开发区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 40002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76.93%,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 宇兵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1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公司 200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25564735.07元,税后利润107235139.0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723513 .9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5361756.96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5419295 .39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36569163.79元。
    公司以2000年末总股本5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5元(含 税)现金,总计可分配利润支出26000000.00元。剩余110569163.79 元转入下年,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方案在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后适当时间实施。
    同意票40001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99.99725%,反 对票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275%,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票4000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德恒律师事务所涂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0日